• <td id="kyuui"><bdo id="kyuui"></bdo></td>

    用戶使用協議

     

    為了更好地為您提供服務,請您在決定成為北京日報(以下稱“北京日報”)的注冊用戶前審慎閱讀協議各項條款,特別是限制或免除責任條款、法律責任條款、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條款(包括管轄條款),以及其它以加粗加黑和/或加下劃線等顯示形式提示您注意的重要條款,請務必重點查閱,充分理解并同意后再進行注冊(未成年人應與法定監護人共同完成)。

    本協議是用戶與北京日報就注冊、登錄、使用北京日報等所涉及的事宜訂立的協議。用戶在使用前應當仔細閱讀本協議。用戶在向北京日報提出申請并正式入駐后即表示用戶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協議所有內容。若用戶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有異議,請停止注冊、登錄或繼續使用北京日報提供的全部服務。北京日報保留自行決定在任何時候變更、修改、增加或刪除本協議條款部分或全部內容的權利,無需另行通知。用戶有責任定期查看不時更新的本協議的內容。用戶在更新的協議條款發布之后繼續使用北京日報,即表示用戶同意且接受該等更新。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北京日報所推出的新產品、新功能和新服務,均無條件的適用本協議。

    一、定義

    1.1 網絡服務:指北京日報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其不時發布的規則、規范提供的基于互聯網以及移動網的相關服務。

    1.2 用戶:指登陸北京日報、直接或通過任何方式間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 引用等)使用北京日報提供的網絡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在北京日報復制、發布、下載、轉載等以各種形式傳播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圖表、漫畫等內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用戶使用北京日報提供的網絡服務,應當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冊程序。

    二、賬戶注冊和使用

    2.1 用戶應當使用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電子郵件地址、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注冊賬號并注意及時更新,以便北京日報在必要時與用戶聯系。

    2.2 北京日報有權在核查用戶提交的注冊信息后再決定是否核準用戶的注冊申請。若用戶提交的注冊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則可能無法完成注冊。北京日報賬號(包括名字、昵稱、用戶名等)的所有權歸北京日報,用戶完成申請注冊手續后,獲得北京日報賬號的使用權,但僅限為個人而非商業目的使用。

    2.3 用戶設置的用戶名稱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日報相關規則、規范,否則北京日報可對用戶的賬戶名進行暫停使用或作注銷處理,并向相關主管機關報告;用戶的用戶名稱、頭像等注冊信息中不得出現違法和不良信息,沒有冒用、違法關聯名稱、中央國家機關名稱、地方各地黨政領導機關名稱、社會公共機構名稱、外國國家名稱、國際組織名稱、境內外媒體名稱、黨和國家領導人、境外政要或社會名人姓名等,用戶在賬號注冊過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規、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等內容。

    2.4 北京日報可以根據用戶提供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人等信息,向全國公民身份號碼查詢服務中心、電信運營商、金融服務機構等可靠單位發起用戶身份真實性、用戶征信記錄等情況的查詢。

    2.5 用戶的賬號及相應的密碼由用戶自行保管;用戶應當對以其賬號發生的或通過其賬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部法律責任。如用戶違反本協議內容或北京日報公示的任何規則、規范,北京日報有權對用戶賬號進行暫停使用、注銷或停止提供服務等處理,由此導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戶通訊中斷、資料和內容等清空等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

    三、用戶個人信息保護

    3.1 尊重用戶隱私并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是北京日報的最基本原則之一,北京日報保證不向他人披露單個用戶的注冊信息及用戶在使用網絡服務時存儲在北京日報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1) 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

    (2) 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3) 為維護北京日報的合法權益;

    (4) 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5)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3.2 北京日報可能會與第三方合作向用戶提供相關的網絡服務,如該第三方同意承擔與北京日報同等的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則北京日報有權將用戶的注冊信息等提供給該第三方。

    3.3 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好的內容,在不透露單個用戶隱私資料的前提下,北京日報有權對整個用戶數據庫進行分析并對用戶數據庫進行商業上的利用?;驅⒂脩舻南嚓P信息(如瀏覽記錄,廣告展示記錄等)共享給提供數據服務(包括網絡廣告監測、數據統計、數據分析)的部分業務合作伙伴,用于廣告分析及優化廣告投放等用途。

    3.4 用戶在使用北京日報的過程中,亦保證不以搜集、復制、存儲、傳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用戶應當自行承擔。

    四、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4.1 用戶有權修改其賬戶中各項可修改信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項的內容。

    4.2 用戶須對在北京日報的注冊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如用戶注冊信息虛假、不合法、不準確或無效給北京日報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用戶應當依法予以賠償,北京日報對此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暫?;蚪K止用戶的賬號。

    4.3 用戶有義務保證用戶密碼和賬號的安全并不得將其賬號、密碼贈與、轉讓、售賣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戶利用其密碼和賬號所進行的一切活動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由用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北京日報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用戶發現賬號遭到他人非法使用或發生其他任何安全問題,應立即修改賬號密碼并通知北京日報。如因黑客行為或用戶的保管疏忽導致賬號、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北京日報不承擔任何責任。

    4.4 用戶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義發布任何信息或惡意使用注冊賬號導致其他用戶誤認,否則北京日報有權立即停止用戶賬號的使用權限,用戶應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4.5 用戶應保證對在北京日報制作、復制、發布、傳播、轉載的任何內容享有合法權益,若前述內容發生權利糾紛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需用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6 用戶應遵守法律法規、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北京日報的各項規則、規范,并正確、適當地使用、運營、管理用戶賬號,否則,北京日報有權視情況中止或終止對用戶提供網絡服務。

    4.7 用戶的言行應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所有與網絡服務有關的網絡協議、規定和程序。

    4.8 用戶使用北京日報服務過程中所復制、發布、傳播、轉載的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語音、圖片、視頻、圖文、圖表、漫畫、網頁鏈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公民合法權益底線、社會公共秩序底線、道德風尚底線和信息真實性底線等“七條底線”,不得發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內容: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 對他人進行暴力恐嚇、威脅,實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獲得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傳播該未成年人的隱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穢語,損害社會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違反保密、雇傭或不披露協議披露他人商業秘密或保密信息的;

    (13) 未經北京日報的書面同意散布商業廣告,或類似的商業招攬信息;

    (14) 使用北京日報常用語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語言文字評論的;

    (15) 與所評論的信息毫無關系的;

    (16) 所發表的信息毫無意義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組合以逃避技術審核的;

    (17) 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9) 含有法律、法規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

    有違上述內容者,北京日報有權不經用戶同意,直接視情況采取預先警示、拒絕發布、修改、屏蔽、刪除用戶發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賬號使用權限等管理措施。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用戶言論北京日報將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關政府部門調查時如實報告。

    4.9 為保證北京日報的正常運營及用戶的良好體驗,用戶承諾并保證不利用北京日報制作、復制、傳播、轉載如下內容:

    (1)虛假信息;

    (2)含有任何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血腥殘忍的、庸俗淫穢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類似信息;

    (3)騷擾、垃圾廣告;

    (4)涉及他人隱私、個人信息或資料的任何信息;

    (5)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益的任何信息;

    (6)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的任何信息;

    (7)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任何信息;

    (8)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任何信息;

    (9)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任何信息;

    (10)含有其他干擾北京日報正常運營的信息。

    4.10 為確保北京日報和用戶的利益,用戶在使用本平臺時,不得進行如下行為(該行為是指使用賬戶和北京日報所進行的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注冊登錄、賬號運營、管理及推廣以及其他行為):

    (1)強制、誘導其他用戶關注、點擊鏈接頁面或分享信息;

    (2)未經北京日報書面許可使用插件、外掛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務接入北京日報;

    (3)利用北京日報及其用戶賬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利用北京日報的網絡服務系統進行任何可能對互聯網或移動網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

    (5)冒充任何人或機構,或以虛假不實的方式謊稱或使人誤認為與任何人或任何機構有關;

    (6)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以其他方式傳送無權傳送的內容;

    (7)張貼、以電子郵件發送、傳輸、存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包含病毒或包含旨在危害、干擾、破壞或限制北京日報有關服務(或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其他計算機軟件、硬件或通訊設備之正常運行的任何其他計算機代碼、文檔或程序的任何資料;

    (8)采集并存儲涉及北京日報有關服務任何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以用于任何上述被禁止的活動;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犯北京日報或其他用戶合法權益、干擾北京日報正常運營或以北京日報的名義從事未經北京日報明示授權的行為。

    4.11 用戶承諾在未經北京日報同意的情況下不利用北京日報提供的網絡服務進行銷售或其他商業用途。若用戶需對北京日報內容創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北京日報平臺進行廣告、推廣等商業活動,用戶須向北京日報另行提交書面申請,在符合北京日報規定條件并且得到北京日報同意后,用戶方可對北京日報內容創作衍生品、通過北京日報進行廣告、推廣等商業活動,但用戶應當自行為該類商業活動負法律責任,北京日報并無義務對用戶的任何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4.12 用戶同意北京日報有權在提供網絡服務過程中以各種方式投放各種商業性廣告或其他任何類型的商業信息,并且用戶同意接受北京日報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戶發送商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信息。

    4.13 北京日報內設有通往其他網站和網頁的鏈接,但這些網站和網頁并非由北京日報經營或控制,北京日報不對該些網站和網頁內容承擔責任。用戶啟動任何此類鏈接或網頁和/或離開北京日報進入其他網站或網頁,所有風險均由用戶自行承擔,北京日報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五、北京日報的權利和義務

    5.1 北京日報提供的網絡服務的具體內容由北京日報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例如新聞、視頻、搜索、圖片、北京號、發表新聞評論等。北京日報僅提供相關的網絡服務,用戶使用北京日報的網絡服務所需的設備(如個人電腦、手機、及其他與接入互聯網或移動網有關的裝置)及所需的費用(如為接入互聯網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為使用移動網而支付的手機費等)均應由用戶自行負擔。

    5.2 為保障用戶和北京日報的利益,北京日報有權對用戶注冊時提交的信息進行審查,并有權要求用戶完善相關信息。但北京日報的審查僅是形式審查,北京日報不對用戶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5.3 鑒于網絡服務的特殊性,用戶同意北京日報有權隨時變更、暫停、限制、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的網絡服務。北京日報無需通知用戶,也無需對任何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5.4 北京日報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提供網絡服務的平臺(如互聯網網站、移動網絡等)或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或者維護,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收費網絡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北京日報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5.5 如用戶違反法律法規、本協議的約定或北京日報規則、規范的規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虛假注冊信息、發布違法信息等),北京日報有權要求用戶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刪除用戶發布內容、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絡服務等),北京日報無需為此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5.6 如果用戶停止使用本服務或服務被終止或取消,北京日報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從服務器上永久地刪除用戶的數據且無需向用戶返還任何數據。

    5.7 北京日報提供的網絡服務中可能包括北京日報針對個人或企業推出的信息發布或品牌推廣服務,用戶同意北京日報有權在北京日報以各種方式投放各種商業性廣告或其他任何類型的商業信息,并且用戶同意接受北京日報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戶發送商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信息。

    5.8 在使用北京日報服務的過程中,北京日報有權基于用戶的操作行為進行非商業性的調查研究。

    5.9 北京日報所轉載、鏈接的內容,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

    5.10 北京日報在使用用戶發表、上傳的內容時,有權對內容中出現的商業信息或北京日報認為播出會有不利影響的信息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刪減、打碼等)。

    六、知識產權

    6.1 北京日報提供的所有網頁內容、網頁設計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排版方式、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及多媒體形式的新聞﹑信息等)網絡服務中包含的標識、版面設計、排版方式、文本、圖片、圖形等均受我國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他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北京日報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6.2 未經北京日報及/或相關權利人明確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復制、轉載、下載、摘編、修改、鏈接、轉帖、在非北京日報所屬的服務器上做鏡像或以其他直接、間接形式使用前述北京日報提供的所有網頁內容、網頁設計的所有內容。

    6.3 用戶在北京日報發表或上傳到北京日報(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號及新聞評論等)的任何原創內容,著作權歸用戶本人所有,用戶可依法自行書面授權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擬獲得合法授權的,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通知北京日報及著作權人并支付版權費用。第三方獲得合法授權后,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應當在該等作品的正文開頭的顯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鏈接以及“來源于北京日報,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字樣。

    6.4 為了促進知識的分享和傳播,用戶一經注冊并在北京日報(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號及評論區)上發布任何原創內容,即為同意授予北京日報在全世界范圍內不限形式和載體地對前述用戶發表的全部原創內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銷的、免費的、非獨家的使用權和轉授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攝制、改編、匯編、整理、注釋、出版(含結集出版)、翻譯、信息網絡傳播、廣播、表演、據以創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財產權利,北京日報有權將該等用戶原創內容用于北京日報各種形態的產品、作品、媒體和技術中,包括但不限于網站、各類計算機應用程序、電子報刊雜志、其他互聯網產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戶書面授權其他第三方使用其發表在北京日報上的原創內容時不得損害或妨礙北京日報前述全部或部分權利的行使。

    6.5 用戶在北京日報發表或上傳的內容若非用戶原創,用戶應保證其已取得著作權人或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授權。用戶均應保證其在北京日報上發表或上傳的任何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北京日報有權但無義務對用戶發表或上傳的內容進行審核,如果北京日報發現或者第三方主張用戶發表或上傳的內容涉嫌違法或侵權的,北京日報有權根據《侵權責任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北京日報的相關規范對侵權信息采取刪除等處理方式,并有權追究用戶的法律責任。給北京日報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用戶應負責全額賠償,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向第三方賠償、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等。

    6.6 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用戶相關的權利或者未按照“知識產權條款”約定使用載于北京日報的內容的,用戶同意授權北京日報或北京日報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北京日報自身或用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該第三方提出警告、投訴、發起行政執法、單獨提起訴訟、進行上訴或談判和解,并且用戶同意在北京日報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參與共同維權。

    6.7 北京日報對于用戶所發布的內容僅代表用戶自己的立場和觀點,并不代表北京日報的立場和觀點,用戶作為內容的發表者或上傳者,應自行對其發表或上傳的內容引發的知識產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糾紛、損失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并應由用戶自行負責妥善解決。北京日報不對此承擔任何法律及連帶責任。

    6.8 若您在使用北京日報過程中,認為您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被侵犯,您有權通知我們采取必要措施進行處置,請向北京日報提供以下資料:

    (1)對涉嫌侵權內容擁有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權屬證明;

    (2)權利人具體的主體資質和聯絡信息,包括個人的姓名、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其他資質證明復印件、通信地址及聯系方式等;

    (3)涉嫌侵權內容在本網站上的位置;

    (4)對侵權情況的詳細描述;

    (5)在權利通知中加入如下關于通知內容真實性的聲明:“由以上操作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與北京日報無關,由我本人/公司承擔?!痹谀救撕炞只蚣由w公章后,請將上述權利通知書發往以下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0號北京日報社收。

    6.9 北京日報在收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后,可依其合理判斷,及時刪除相關侵權內容。

    七、免責聲明

    7.1 用戶明確同意其使用北京日報的網絡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及一切后果將完全由用戶本人承擔,北京日報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用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北京日報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用戶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向第三方賠償、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等。

    7.2 北京日報無法保證其提供的網絡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不保證網絡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也不保證網絡服務不會中斷。

    7.3 北京日報不保證為方便用戶而設置的外部鏈接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對于該等外部鏈接指向的不由北京日報實際控制的任何網頁上的內容,北京日報不負責檢查或評估任何該等第三方材料、產品、服務或網站內容的準確性,并且,北京日報對此不作保證、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負有任何義務。用戶對此自行加以判斷,并承擔因使用該等內容而引起的所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因對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或實用性的依賴而產生的風險。

    7.4 對于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水災、火災、政府行為、戰爭、罷工等事件。鑒于互聯網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響互聯網正常運行之情形: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木馬、其他惡意程序、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重大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暫時關閉等)或北京日報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網絡服務中斷或不能正常運行,北京日報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用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7.5 用戶因第三方如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技術問題、網絡、電腦故障、系統不穩定性及類似原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北京日報不承擔責任。

    7.6 上述免責聲明適用于任何非因北京日報過錯導致的不履行、錯誤、疏忽、中斷、刪除、缺陷、操作或傳輸遲延、電腦病毒、通信線路故障、失竊或破壞或未經授權訪問、篡改或使用 (無論是違約、侵權、過失或任何其他訴因) 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責任或傷害。

    7.7 用戶經由北京日報與廣告商進行通訊聯系或商業往來或參與促銷活動,完全屬于用戶與廣告商之間的行為,與北京日報沒有任何關系,若因商業行為所產生之任何損害或損失,北京日報不承擔任何責任。

    7.8 對于北京日報向用戶提供的下列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缺陷本身及其引發的任何損失,北京日報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 北京日報向用戶免費提供的各項網絡服務;

    (2) 北京日報向用戶贈送的任何產品或者服務;

    (3) 北京日報向收費網絡服務用戶附贈的各種產品或者服務。

    7.9 北京日報保留在任何時候不經通知進行以下任何行為的權利:

    (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終止北京日報或其任何部分的運行或訪問;

    (2) 修改或變更北京日報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適用規則、規范或條款;

    (3) 在進行定期或非定期維護、錯誤糾正或其他變更所必須時,中斷北京日報或其任何部分的運行。

    八、法律責任

    8.1 用戶理解并認可,北京日報為提供信息分享、傳播及獲取的平臺,用戶在使用北京日報時,請用戶自行對內容加以判斷,并承擔因使用內容而引起的所有風險。用戶須為自己注冊賬戶下的一切行為負責,包括用戶所發表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以及承擔因賬號使用、運營、管理行為產生的結果。北京日報無法且不會對因用戶的行為而導致的風險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如果用戶發現任何人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以其他不當的方式使用北京日報服務,請立即舉報或投訴,北京日報將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刪除、屏蔽、斷開鏈接或限制使用功能等)進行處理。

    8.2 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規定的行為,北京日報將依法律規定及上述規則等加以合理判斷進行處理,對違法違規的任何人士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并依據法律法規保存有關信息并向有關部門報告等。

    8.3 若北京日報發現有用戶不當使用其賬號或有用戶賬號被他人舉報投訴時,北京日報有權不經通知隨時刪除相關內容,并視用戶行為情節對違規賬號進行處理,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刪除部分或全部訂閱用戶、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賬號封禁甚至注銷,并有權視具體情況而公告處理結果。

    8.4 如因北京日報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用戶造成損失,北京日報同意對由此造成的用戶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北京日報對用戶使用網絡服務所產生的任何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不負責任,這些損害可能來自:不正當使用網絡服務、在網上購買商品或進行同類型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非法使用網絡服務或用戶傳送的信息有所變動。

    九、協議的修改與更新

    9.1 根據互聯網的發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變更,或者因北京日報自身業務發展需要,北京日報有權隨時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一旦本協議的內容發生變動,北京日報將會直接在網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協議內容,該公布行為視為北京日報已經通知用戶修改內容。北京日報也可自行決定通過其他適當方式向用戶提示修改內容。

    9.2 用戶應當及時定期、及時查看更新后的協議,如果用戶不同意北京日報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北京日報提供的網絡服務。如果用戶繼續使用北京日報提供的網絡服務,則視為用戶已接受北京日報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達

    10.1 本協議項下北京日報對于用戶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北京日報發出該等通知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戶對于北京日報的通知應當通過北京日報對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系信息進行送達。

    十一、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1.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均可向北京日報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規定

    12.1 用戶和北京日報均是獨立的主體,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不構成雙方之間的代理、合伙、合營或雇傭關系。

    12.2 北京日報針對全部網絡服務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網絡服務的使用通過各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聲明、通知、警示等內容以及北京日報公布的任何規則、規范均為本協議的一部分,用戶如使用該等北京日報的網絡服務,視為用戶同意該等聲明、通知、警示、規則、規范的內容。

    12.3 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12.4 本協議中任何條款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其余條款仍有效,且對本協議各方具有約束力。

    12.5 本協議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應被忽略。

    12.6 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日報所有。

    日韩高清无码毛片_亚洲无码高清一区_国产高潮又爽又无遮挡又免费_欧美视频在线观看
  • <td id="kyuui"><bdo id="kyuui"></bdo></td>